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太原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对太原市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智库资源优势,进一步服务、指导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全过程,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我局拟公开向全社会征集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冶金、机械、生物等产业,围绕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领域;面向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机构,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企事业及相关单位或专业技术学会等相关组织(机构)开展征集工作。
征集范围重点是长期关注、研究、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并作出一定贡献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6月16日。
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在各行业、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在本行业或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力;
3.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专业技术领域有关政策有全面和透彻的了解;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专家
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包含知识产权管理类专家、知识产权研究类专家和知识产权实务类专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从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或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入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或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积极参与太原市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2)从事知识产权教学或研究工作,熟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对相关知识产权工作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入选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从事知识产权审查、司法或信息服务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行业技术专家
从事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产业等相关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新型元器件、中药、化学药、生物技术药、软件开发等,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研究经验。独立主持、负责过3个以上单一技术领域项目技术工作,单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与从事专业相关的专业论文3篇以上。
3.区域经济发展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公共关系、风险管控等方面工作,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研究经验。独立主持、负责过5个以上省部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与从事专业相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对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够为知识产权新模式的探索、产业价值的提升提供建议和新思路。存在特别情形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知识产权局审批同意,可放宽条件限制。
四、专家职责
专家经审定后聘任为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单次聘期为三年。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主要参与以下相关工作:
1.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2.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和政府项目的招投标评审;
3.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知识产权论证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4.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或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研究讨论,提出有关有效解决方案的专家建议;
5.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6.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7.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五、征集方式
(一)有意愿人员可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1.单位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对照入库专家条件,推荐专家,填写《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信息汇总表》,并出具推荐意见,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2.个人自荐:个人自荐专家填写《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信息汇总表》,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二)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拟定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
(三)入库专家向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提交下列书面材料,同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电子版报送邮箱tyzcyy@126.com:
1.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专家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
3.专家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5.本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6.本人知识产权成果材料复印件;
7.其它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必要时,我局将核对申请人相关资料原件。对经审定不符合专家条件的,将告之理由。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冯 翔 汲建莉
联系电话:0351-7217005
附件: 1、_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