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住建字〔2021〕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建造的方针政策,保障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科学规范推进,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太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省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或审核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装配式建筑方面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专业经验丰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信记录良好。
(二)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
(三)具有下列工作经历之一的:
1.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3万平米以上)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担任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监理标准规范主要起草人或主要审查人;
3.参加过不少于5项装配式建筑工程论证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65周岁。
三、推荐程序
各有关单位将《太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表》和《太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2)一份(含电子版)以及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太原市绿色建筑与海绵城市发展中心(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18号新融大厦506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太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表》(附件1)。所在单位审核相关资料并签注推荐意见后报送。
(二)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签注审核意见,提出推荐名单。附件1加盖公章后与专家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及相关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附件1的电子版报至tyljzp@163.com邮箱。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组织和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按照专家条件推荐。
联 系 人:燕翠梅 3338131 13834594663
任艳红 13546343403
附件:1.太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推荐表.docx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