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成函〔2021〕2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晋政发〔2020〕19号),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西省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的意见》(晋教职成〔20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申报条件
1.定位准确。所申报专业与全省或各地产业布局契合度高,能够满足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2.基础优良。连续招生3年以上,在校生保持一定规模,近3年毕业生就业率高,积极承担社会培训和社会服务工作。基础设施良好,师资力量雄厚,课程体系完善,经费投入有保障。
3.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社会影响力。重视校企合作和教学改革,具有多项省级以上标志性成果。
三、申报数量
高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报4个项目,其中品牌专业项目2个、高水平实训基地项目2个。
各市限推荐30个项目,其中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项目各15个(市属学校每校限报品牌专业项目2个、高水平实训基地项目2个)。
四、申报程序
1.高等职业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
2.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确定推荐项目后上报。
五、其他
1.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人人持证、技能社会”任务完成好的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高职扩招任务完成好的学校。
2.各申报学校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各地要按程序确定推荐立项学校,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3.申报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2份)于2021年5月8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建设方案》《任务书》(格式见附件)。
联系电话:0351-3046534,电子邮箱:zcjdfz@sxedc.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1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