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并人才〔2019〕1号)关于《太原市农业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太原市农业名家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3年内在全市建立一批农业技术推广名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家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家的“传帮带”作用,提升我市农业科技人才水平,促进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岗位设置
名家工作室以名家(下称领衔专家)姓名+产业方向命名,实行名家领衔负责制。名家工作室由1名领衔专家、1-2名指导专家、2-3名技术骨干组成。
指导专家、技术骨干由领衔专家提出建议人选。
名家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为3年。
三、任职条件
(一)领衔专家任职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身体健康,近年来在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部门从事农技推广领域工作,聘任农业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讲师以上人员,有充足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2.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在CN期刊发表1篇以上相关专业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农村技术承包奖三等奖以上(前3位完成人);(3)参加教学赛讲、教法比赛、信息化教学等教学比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前3位完成人);(4)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含行业办)部门举办的教学赛讲、教法比赛、信息化教学比赛、技能大赛等,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前3位完成人);(5)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专家(国贴、省贴专家,省、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农业职业教育名师等)。
(二)指导专家任职条件
1.从事农业相关行业10年及以上,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与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3.工作踏实,作风正派,能服从领衔专家的安排,完成相关科研、推广及培训任务。
(三)技术骨干任职条件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科技企业技术骨干、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等从事农业行业的相关人员,具备一定的农业专业知识,有意愿提升自身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
以领衔专家的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农技推广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管理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省或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或获得市级以上一定等级的农业科技奖项。
(二)推广科研成果
在管理周期内,领衔专家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农技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技术观摩考察等,并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推广工作室研究成果。
(三)培养优秀农业人才
培养工作室成员,使他们成为农技推广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才,形成人才梯次队伍培养结构。
五、组建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从事农业领域专家人员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填写《太原市农业名家工作室领衔专家申报表》、《太原市农业名家工作室指导专家申报表》、《太原市农业名家工作室技术骨干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奖励证书、人才证书等复印件)。
(二)组织评审。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后,由领衔专家填写《太原市农业名家工作室申报书》,与相关个人表格及辅助材料一并报市农业农村局。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按“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确定名家工作室。
(三)研究确定。经专家评审后的候选工作室报市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在一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挂牌。
六、管理考核
名家工作室必须有“四有”,即有固定场所、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规范的工作制度、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每年初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或市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事业单位与专家工作室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名家工作室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名家工作室,予以撤销,并停止资助。
七、经费保障
管理周期内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名家工作室10万元的启动补助。每个管理周期评估合格后,市财政再给予5万元奖励。市财政对领衔专家按照带徒数量市财政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奖励。名家工作室所在县(市、区)和单位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名家工作室经费拨付到领衔专家所在单位,由领衔专家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开展农业试验、示范推广、人才培养等工作,包括: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举办交流研讨会、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外出观摩考察、技术成果鉴定(评审)以及资料费、临时人员少量劳务费等。工作室经费应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所在单位应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每年开展内部审计。市农业农村局适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视情停止资助、追缴资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申报要求
2020年度农业名家工作室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请领衔专家按照要求携带工作室成员的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农业名家工作室申报书》进行申报。
报送材料地址:
太原市新建路69号太原市政府主楼六楼太原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626)
咨询电话:0351-4223640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2日